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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东莞程世卓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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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执业证号:14419200710566554
    执业机构:广东聚来律师事务所 
    办地地址:东莞市南城街道宏图路86号南信产业国际D栋15楼。

供应商保密合同范本

时间:2019-08-12 12:50:05

  企业接到订单,委托加工商进行加工,但加工商往往对保密事宜疏于防范甚至过失的泄密。一旦泄密给企业造成巨大损失,企业辛辛苦苦研发的图纸资料被其他人利用,仿造同类产品给原创者造成巨大冲击,如何避免出现加工商泄密,东莞合同律师程世卓草拟一份严格的保密协议的范本,供参考。

  鉴于甲方目前接到台湾大客户xxx公司的大量订单,目前甲方已经就该订单设计出图纸,并开具模具,拟委托乙方加工,为了避免可能泄密而造成巨大损失,双方经过充分协商达成如下一致。

  一,乙方的保密范围

  本合同约定的技术、商业秘密等保密范围:1,包括但不限于:因乙方受托加工产品的技术方案、工程设计、电路设计、制造方法、配方、工艺流程、技术指标、计算机软件、数据库、研究开发记录、技术报告、检测报告、实验数据、试验结果、图纸、样品、样机、模型、模具、操作手册、技术文档、相关的函电,2包括但不限于:客户名单、行销计划、采购资料、定价政策、财务资料、进货渠道,等等。

  以上特别保护的技术、商业秘密为:因乙方受托加工产品(具体为XX系列)的图纸与模具。

  二,保密责任

  1,乙方不得因故意或者过失造成以上保密范围的内容泄密。

  2,乙方应对保密范围的内容实施严格工厂保密措施,

  乙方应当对其工厂内的员工严格管理,防止员工泄密;乙方应当限制非本公司人员进入乙方加工车间,但非加工本合同产品的除外。

  任何人不得对受托加工产品的图纸与模具照相摄影,因该图纸联系的电脑应当采取开机加密、邮件监控,防止U盘拷贝、其他聊天通讯工具泄密等一切措施。

  三,泄密认定

  鉴于乙方为受甲方委托的唯一加工商,甲方已经将案涉的图纸与模具交付给乙方,乙方为保密的主要责任主体,鉴于之前交易因乙方管理不严格曾造成泄密事件,   双方严格约定如下:

  1,案涉的图纸与模具是全部出口至台湾,接受中国海关监管,乙方为甲方唯一加工商。若未发生泄密事件,即使他人仿造,仿造者因需要设计、开模具、量产等需四个月的时间。双方特别约定:从甲方的产品在台湾市场上销售作为起点至四个月止,若市场上(不限地区)出现销售同类产品,应当认定为乙方泄密。

  2,前款所称的同类产品包括:产品完全相同但不是甲方委托生产的;产品遂不相同但主要部件或参数基本一致但不是甲方委托生产的;

  3,从第一款计算起点,若四个月后即出现同类产品,甲方有权委托有关部门或者有关大型模具开发公司进行技术部门鉴定,若鉴定结论为:同类产品为案涉的图纸与模具交付所生产或者为案涉的图纸改进所生产的,应当认定为乙方泄密。若鉴定结论不能认定的,不视为乙方泄密。

  4,乙方收到甲方的保密资料不得再次拷贝,电子邮件、其他聊天通讯工具发送,确有必要的应当取得甲方同意,否则视为乙方泄密。

  若市面出现同类产品但不是甲方销售的,甲方有理由怀疑乙方泄密。甲方有权提取并封存乙方公司内所有的电脑,进而进行技术鉴定乙方电脑图纸是否进行拷贝,是否对图纸进行电子邮件、聊天工具发送,一旦鉴定有此行为即可认定乙方泄密;若乙方拒绝甲方提取电脑或者不配合鉴定的,视为乙方泄密。

  四,违约责任

  1,若乙方泄密,应当向甲方支付双方案涉产品及部件所有交易的订单五倍金额或者人民币100万,以二者高的定,甲方也有权选择。

  2,鉴于甲方的订单和海外市场的前景,若乙方泄密会造成甲方一千万以上的损失,因此,前款约定的违约金损失不会超过总损失的20%,乙方也不得以违约金过高进行抗辩。

  五,管辖法院和文本持有。

  双方因本合同引起所有的争议,应当友好协商,协商不成,由广州仲裁委员会仲裁。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持一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