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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东莞程世卓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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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执业证号:14419200710566554
    执业机构:广东聚来律师事务所 
    办地地址:东莞市南城街道宏图路86号南信产业国际D栋15楼。

律师发函催付货款案例

时间:2019-08-12 12:48:03

  公司签订了品牌形象建设设计服务合同,设计公司完成了全部委托事项,但尾款迟迟不予支付,设计公司委托律师进行催告,最终追回货款。东莞合同纠纷律师发出律师函,依法追回尾款,律师函正文如下:

  东莞市阿某某实业投资有限公司 :

  广东国锋律师事务所受东莞市设某某艺术设计有限公司的委托,指派本律师就贵公司与东莞市设某某艺术设计有限公司设计服务合同纠纷事宜,郑重致函于贵公司。

  根据委托人东莞市设某某艺术设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设某某公司”)所提供的证据和陈述,显示如下:

  贵公司(甲方)与设笔邸公司(乙方)在2015年5月27日签订了一份《阿罗街品牌形象建设设计服务合同书》,该合同的主要内容为:一,甲方委托乙方设计展会主题设计及专题网页设计建设、品牌LOGO及VI设计、品牌展示型网站设计、品牌空间系统设计、品牌推广刀具设计;二,总计为72000元;三,合同约定了付款方式和设计周期、权利义务、双方责任等;四,合同第七条第2项约定,“甲方逾期未向乙方支付费用,视为违约,每迟延一天,甲方按合同总额支付0.5%的违约金,直至合同所有款项付清为止”。合同第八条第2项约定,“若无法协商通过诉讼解决争议时,可以要求支付调查取证费和律师费等。”

  截至发函之日,贵公司仅仅支付了部分费用,拖欠宽限为(第二期1600元+第三期25200元+第四期3600),合计30400元,委托人多次电话、微信等催款,遭到推诿拒付。

  本律师认为,如果以上情况属实,贵公司与委托人之间形成合法的设计服务合同关系。因贵公司没有偿还到期货款,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相关的规定应当承担违约责任。

  本律师现依法受托郑重致函于贵公司,请在函到三日内付清全部货款本金¥30400元。

  若贵公司在上述期限内既不还款也不与委托人联系,委托人将不得不通过诉讼途径追回该款。届时贵公司公司财产可能会因委托人申请的财产保全措施而被人民法院查封,而且还可能承担因迟延付款导致的逾期罚息及诉讼费用,这会使贵公司承受不必要的经济损失,另外,诉讼也会给贵公司的声誉和信誉造成不可挽回的不利影响。

  律师提醒:合同约定,每迟延一天,甲方按合同总额支付0.5%的违约金,暂时计算至发函日期的违约金为:72000元×0.5%/天×20个月×30天=216000元。另外,案件律师费需要最低6000元,如果起诉这些费用均由贵公司承担。如果起诉,委托人不再放弃违约金及律师费的判决请求。

  值得注意的是,如果贵公司不履行法院生效判决的话,法院会强制执行贵公司的全部财产。若贵公司无财产可供执行,届时法院会将贵公司列入失信人黑名单,被列入黑名单的公司届时无论是购买飞机、动车票还是贷款、招投标、子女入贵族学校等均会受到限制。法院还会将判决书上网公布,判决书和失信人名单在最高人民法院的官方网站公开,任何人均可以在互联网搜索得到贵公司作为被告的判决书信息。

  孰利孰弊,敬请斟酌!

  特此函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