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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购被欺诈,获得三倍的赔偿的情况

时间:2019-08-12 12:10:56

  网络购物,目前很多商家在网络上开设了店铺,如今职业打假人越来越多,商家网站的美工稍不注意,写错了专利号或者其他重要的文字说明,就可能被打假人认为欺诈,要求三倍赔偿。东莞经济纠纷律师认为,并非所有的欺诈,打假人都能获得三倍赔偿。

  我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二条规定,消费者为生活消费需要购买、使用商品或者接受服务,其权益受本法保护…这条法律立法目的,就是首先要明确法律调整的范围,毕竟职业打假人是依照消法的第五十五条第一款的规定要求三倍赔偿。要适用消法的三倍赔偿规定,首先要适用第二条的规定。这条规定的最重要的关键词就是“为生活需要”,什么是为生活需要?人在生活中最主要的是衣食住行等基本的内容,与衣食住行购买相应的产品或者接受服务就是“为生活需要”。再具体来说,为了购买衣服、食品、家具及家用电器、家用交通工具等都是具体内容。

  如果卖家销售的不是以上产品,即使涉嫌欺诈,买家也不能依照消法的规定进行索赔,当然买家可以依照合同法等有关的法律条文进行追究违约责任。

  何谓欺诈,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1996年为配套消费者权益保护法颁布的《欺诈消费者行为处罚办法》中也明确定义了欺诈消费者行为,是指经营者在提供商品(以下所称商品包括服务)或者服务中,采取虚假或者其他不正当手段欺骗、误导消费者,使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行为。并对实践中经常出现的欺诈消费者的行为进行了一一列举。

  在这里,特别指出的是,家用驾车已经被纳入三包规定,如果出现欺诈消费者的情形,消费者当然可以要求三倍的赔偿,目前全国已经有多重案例支持车主维权。在认定家用轿车的时候,东莞经济纠纷律师认为,只要家用登记在个人的名下,就可以认定车主为消费者。如果该汽车登记在公司的名下,认定为消费者就可能存在困难,毕竟公司为了企业生产的需要而设立。